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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/30/2006
終於把辭呈遞出去了

考慮了一個月
還是遞出去了
這期間,經歷幾位特別照顧我的長官慰留
但是還是考量在對學校行政實在沒有太大的熱誠
因此在去留之間,只給自己一個選擇
如果學校願意慰留回任教職,那就留下。
如果不願意,那就走吧。

經過一番深思熟慮
也想過未來的發展

和K討論過,
趁著還年輕,趁著還沒有小寶寶
和他一起努力完成一個夢想
而我,K和我家老爺也給予我極大空間
就兼課吧!
生活簡單一點,薪水可以少一點,和家人時間就會多一點,日子也會快樂一點

三十歲。
結婚。
換工作。
閒內助。

我帶著很多人的祝福,面對下一個不同階段的開始。

我也會好好努力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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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蘋果姐弟的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