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明節-是紀念懷念祖先的日子
亦是新手媳婦另一個第一個在別人家過節的日子
這個日子在傳統上媳婦如果去夫家掃墓必須連掃墓三年
(為什麼?沒有人回答的出來!只能說祖先有交待)

今年肚子裡因為有黃小兔,所以不需要親自前往掃墓

不過,我卻也想不透,
怎麼不能回家懷念自己的祖先,卻要去紀念別人的祖先?
就像是過年,為什麼除夕夜只能在夫家,卻不能在自己家過?

為什麼不能像阿斗仔把時間分配一下
例如耶誕節在夫家,感恩節在自己家。。。

台灣人的傳統還真是奇怪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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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蘋果姐弟的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